青岛市“以商招商”及社会化招商支持政策
{{opMsg}}关键词 : 地方政策 整车 零部件 汽车能源 产业园区 咨询机构 山东-青岛-市南区
发布单位: 青岛交易团 青岛交易团
为加快青岛实体经济振兴发展和招商引资,2023年,青岛出台了《青岛市“以商招商”及社会化招商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政策》),突出发挥“链主”企业招商作用、突出“以商招商”、增加“信息支持”,以最高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推动城市招商引资再进一步。《政策》支持对象包括招引符合我市产业方向投资项目、产业链配套项目落户的“链主”企业、规模以上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相关社会组织(项目投资利益相关方除外)。《政策》对引进项目支持和项目信息支持两类引荐方给予支持。引进项目支持方面,对新引进并促成落地的符合我市24条重点产业链方向的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1亿元(含)以上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6%给予引荐方支持。项目信息支持方面,青岛市将对新引荐符合24条重点产业链方向的投资项目信息引荐方,在项目落地后给予引荐方项目信息支持。《政策》自2023年10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详细信息登录青岛政务网查看。http://www.qingdao.gov.cn/zwgk/xxgk/swj/gkml/gwfg/202311/t20231101_7637082.shtml
信息有效期:
2024-07-17 — 2024-11-12
联系人:
张柏洋
联系电话:
+86-0532-85022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