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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开展“海关政策直通车”政策宣讲活动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9日    来源:海关发布

9月18日上午10点,上海海关开展“海关政策直通车”政策宣讲活动,介绍海关支持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有关便利措施,解答参展厂商关心的问题,帮助企业更加顺利地参加进博会,共同扩大进博会的规模效应。“海关发布”微信视频号、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观看人数10.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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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政策直通车”(第十期)宣讲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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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口岸监管处 吴科捷

上海海关口岸监管处 吴科捷:

大家好,现在由我介绍一下进博会便利化措施。按照“办出水平、办出成效、越办越好”的总要求,海关总署在开展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今年共推出18条支持进博会的便利化措施,每一条都带给展商实实在在的便利。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下面这几条:

第五条 办展方统一提供担保,减轻境外参展企业负担

第五届进博会的首票进境展品为25件珠宝,申报货值达5亿元人民币,是进博会举办以来单批价值最高的展品,通过中国银行出具的保函顺利通关,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第八条 固化监管措施,延长ATA单证册项下展览品暂时进境期限

通常暂进展品应当在6个月内复运出境,但ATA单证册有效期是一年,两者存在时间差。为提升展商通关便利,从2018年首届进博会开始,海关签注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境货物的复运出境期限与单证册有效期一致,可以理解为目前ATA单证册展品复运出境期限从半年延长到了一年。

第十三条 支持跨境电商业务,推进线上线下融合

该种贸易形式我们简称为“展转跨”,对于符合要求的进境展品,可以转为跨境电商模式销售,进一步推动进博会展品变商品,助力打造“永不落幕的进博会”。

第十四条 支持文物展品参展,办理展后留购手续

在进博会享受税收优惠力度最大的展品类别莫过于文物艺术类展品。第四届进博会,首次参展的佳士得、苏富比、富艺斯等9家境外展商的41件文物艺术品完成交易,总货值达7.24亿元人民币,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此后每届进博会,文物艺术品都成为了最热门的展品,为促进我国“文物回流”贡献了进博力量。

第十五条 对符合条件的参展车辆优先检测、出具相关证明

第五届进博会,一辆最大组合总重可达250吨的梅赛德斯-奔驰大件运输车,顺利从展品变成了可上路的商品,一方面我们指导企业快速完成单车认证等一系列留购前置手续,优先实施商品检验,出具相关证明,此外,这辆牵引车还享受了三税全免的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扩大参展范围,允许未获检疫准入的动植物产品、食品参展

扩大参展范围,允许未获检疫准入的动植物产品、食品参展,这项便利措施是第六届进博会创新推出的,该届进博会上海海关共办理特许审批44份,有来自基里巴斯、马耳他、委内瑞拉等9个国家的展品享受了此项便利化政策,涉及水产品、肉类产品、水果、宠物食品等多种食品、农产品。此后在第六届进博会的基础上操作进一步优化,我们压缩了审批层级,提高了审批效率。在此我们欢迎更多的优质展品登上进博会的舞台。

第十七条 简化部分产品参展相关证书要求

简化部分产品参展相关证书要求,这一项便利举措是去年第七届进博会最新推出的,对已消除动植物疫情传播风险的动植物源性参展食品,可免于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或动植物检疫证书。

第十八条 支持保税展示展销常态化,扩大展会溢出效应

支持保税展示展销常态化,扩大展会溢出效应。这条是今年新出的政策,在以往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基础上,增加了经海关总署批准、符合条件的其他保税监管场所内企业,也可以进行保税展示交易等经营活动。

大家在办理中遇到问题,可以向上海海关及时反映,也请与主运代理及时沟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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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会展中心海关 徐天驰

上海会展中心海关 徐天驰:

大家好,现在由我为大家介绍海关进博会通关须知。首先是大家比较关心的税款担保,为减轻境外参展企业负担,由办展方统一提供税款担保。对进口博览会暂时进境展览品,由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向上海海关提供银行保函或关税保证保险办理税款担保。境外参展商或其委托的主场运输服务商持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25年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境物资证明函》和《2025年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境物资清单》,免于逐票向海关提交税款担保。

这里提到了《物资证明函》和《物资证明清单》,包含了贸易国别、提运单号、参展商、展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一系列信息。这个可以由主场运输代理替参展商向国家会展中心进行申请,我们也可以将《物资证明函》和《物资证明清单》理解为是由国家会展中心出具的每一票进博会展览品的身份证明,是向我们海关申请办理展览品通关手续的必要条件。所以这里也提醒一下,广大参展商需要提前将他们的展品信息告知主运代理,及时办理《物资证明函》和《物资证明清单》,以免展品到港后无法通关,出现滞港压港的情况。接下去是展品的整个申报环节。

进口博览会备案:国家会展中心通过“单一窗口”提交进口博览会信息海关备案,采取“一次备案,分批提交清单”的方式办理海关手续。

展览品审批和准入:根据总署2025年148号公告通关须知里的附件3《需审批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特殊物品》,一共有4类展品涉及检疫审批。第一类是动物及动物产品,我们之前遇到比较多的肉类产品、乳品、水产品等,根据海关总署2024年调整实施检疫审批管理的进口食品名录政策变化,本届进博会参展的动物源性食品,只有肉类产品(熟制、腌制肉类除外)需要申请检疫审批,其他如乳制品、水产品、燕窝等都不再实施检疫审批管理;第二类是植物及植物产品,之前遇到比较多的是马铃薯、麦麸等;第三类是转基因动植物产品,之前遇到比较多的是植物油等;第四类是特殊物品。

进境物资申报:进口博览会暂时进境货物采用通关一体化模式,由国家会展中心或其委托的主场运输服务商在上海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口岸海关实施验放。

展览品查验与放行:进博会进境展品按规定接受查验、检疫等。因特殊情况需在展馆现场查验的展览品,由国家会展中心或其委托的主场运输服务商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可运至展馆现场接受查验。

展中监管:进口博览会举办期间海关依法派员实地监管。国家会展中心、主场运输服务商以及参展商应当遵守海关对展览品展示、销售的管理规定,配合海关做好监管工作。

展览品处置:处置的方式包括展览品消耗、展后留购、复运出境、延期、保税展示交易等相关要求。1、展览品消耗:经海关风险评估,审核同意后,可以试用、品尝、散发。海关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数量和总值进行核定。属于合理范围内的,按照相关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酒精饮料、烟草制品及燃料除外)。2、留购:对于涉及CCC强制性认证产品,用于销售的,需要办理CCC证明。

1、对于拟试用、品尝、散发的展览用品,相关参展商应出具符合要求的合格证明:参展国官方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参展方自验合格报告/参展方合格申明。

2、在合理范围内的消耗,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酒精饮料、烟草制品和燃料除外)。

3、展后留购涉及许可证件管理的,应当办理相关许可证件。

4、根据财关税[2020]38号,明确了进博会展期内销售展品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记者采访器材:进口博览会暂时进境的境外记者采访器材,海关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04号、2009年第19号、2009年第31号的有关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进博会的禁限清单。限制清单一共有13类,禁止清单一共有3类。从往届进博会的展品通关情况和经验来看,各参展商需特别关注涉及含动物源性成分加工食品的疫情疫病相关管理要求。具体禁限要求见2025年148号公告,里面详细说明了相关展品参展的条件。

大家在通关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沟通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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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企业现场提问

企业人员提问: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动植物源性食品的检疫审批,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吴科捷:需要提交的材料可访问“http://online.customs.gov.cn/static/pages/treeGuide.html(海关总署>办事指南栏目>行政审批>过境动物、进境特定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进境特定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办理材料目录”)。进境粮食还需填写进境后粮食存放场所的主管海关或会展海关出具的《进境粮食检疫初审联系单》编号。

申请人可以访问 “http://online.customs.gov.cn/static/pages/treeGuide.html”(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办事指南栏目>行政审批>进境(过境)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进境(过境)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办理材料目录)查看所需材料。

对来自非疫区但未获得进口检验检疫准入的动植物源性食品且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还应提交以下特许审批评估材料:

1.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境物资相关证明文件;

2.输出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或进博局及其认定的主运代理商提交申请;

3.未获检疫准入动植物源性食品参展申请书;

4.相关展品生物安全风险自评估报告(包括进境前、进境途中、展前暂存期间、展中、展后等期间的动植物防疫保障措施);

5.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企业人员提问:是不是每一票报关单都要缴纳海关保证金?

吴科捷:对进口博览会暂时进境展览品,由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会展中心”)统一向上海海关提供税款担保(银行保函或关税保证保险)。对于经国家会展中心审核出具《2025年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境物资证明函》和《2025年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境物资清单》的展览品,可免于逐票向海关提交税款担保。

企业人员提问:我想进口一些红酒和奶酪在进博会现场供大家试吃品尝一下,是允许的吗?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徐天驰:海关接受食品类展览品在进博会现场进行合理数量的品尝、散发等,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参展商应提前将预计的消耗,以书面形式告知上海海关,并明确展览用品拟使用方式和数量。对于拟试用、品尝、散发的展览用品,相关参展商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合格证明(参展国官方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参展方自检合格报告/参展方合格申明)。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可以试用、品尝、散发。

企业人员提问:参展和展销的家用电器产品涉及CCC强制性认证,是否可以豁免?

吴科捷:海关依法对强制性认证产品实施入境验证管理。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管理规定,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家用电器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进口企业或者其代理人可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免于办理强制性认证申请,经批准取得《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后,可向海关申报进口并按申报用途使用;对于在展会上进行销售的家用电器,进口企业或者其代理人则应按规定办理CCC强制性认证后方可进口。

“海关发布”微信视频号网友“LIAWildernes.”提问:我们计划进口一些食品到进博会现场,但是没有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号,可以参展吗?

徐天驰:根据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附表4的进博会检验检疫限制清单,对用于“展览用途”的食品类展览品,比如附表所列的预包装食品、肉类、蜂产品等等,可免于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企业人员提问: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动植物源性食品的检疫审批手续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吴科捷:(1)申请单位注册。访问https://customs.chinaport.gov.cn/deskserver/sw/deskIndex?menu_id=iapq,跳转至“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并完成申请单位注册,由海关审核通过。

(2)网上申请。申请单位在网上填写和上传相关材料,提交检疫审批申请。申请时,应在“用途说明”栏注明“第八届进博会展品”等字样。

(3)许可证使用。许可证审批出证后,即可在有效期和审批数量内核销使用。报关时,在系统的“产品资质”栏选择对应监管证件并填写许可证号。对使用特许审批方式申请获得的许可证,进博会后企业应尽快在审批系统内申请注销。

企业人员提问:进博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境展品享受税收优惠吗?

吴科捷:对进博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政策(具体政策详见财关税〔2020〕38号,合理数量界定详见附表)。其中,享受税收优惠的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最新版《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如本年度相关政策发生变化的,以国家具体公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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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提问:便利化措施中的第十七条“简化部分产品参展相关证书要求”,请问有哪些产品可以简化证书要求。

吴科捷:对经过加热等工艺可以消除动植物疫情传播风险的动植物源性参展食品,如海苔、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粉状乳制品等,可免于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或动植物检疫证书。如不确定的,展商可提供产品的加工工艺给海关开展风险评估。

企业人员提问:未获检疫准入的动植物产品、食品允许参展吗?

吴科捷:允许来自非疫区但未获得进口检验检疫准入的动植物产品及动植物源性食品入境参展,相关动植物源性食品应当符合《2025年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限制清单》和《2025年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检验检疫禁止清单》要求;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经海关总署授权,由上海海关按照特许审批办理。特许审批还应提交以下评估材料:

(1)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境物资相关证明文件;

(2)输出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或进博局及其认定的主运代理商提交申请;

(3)未获检疫准入动植物及其产品、动物源性食品参展申请书;

(4)相关展品生物安全风险自评估报告(包括进境前、进境途中、展前暂存期间、展中、展后等期间的动植物防疫保障措施);

(5)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海关发布”微信视频号网友“御龙佳”提问:食品展览品需要加贴中文标签吗?

吴科捷:仅供展览的预包装食品和化妆品免予加贴中文标签。

企业人员提问:ATA单证册项下的展览品多久需要复运出境?

吴科捷:根据《海关支持2025年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便利措施》第八条相关规定,海关签注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境货物的复运出境期限与单证册有效期一致。也就是说ATA单证册项下的展览品在单证册有效期内复运即可。

“海关发布”抖音网友“奋发图强”提问:进博会结束后,展览品可以转到保税区吗?

徐天驰:根据第八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海关通关须知,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境进博会展览品,在进博会结束后转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办理海关相关手续后可予以核销结案。另外根据海关支持进博会便利化措施,允许列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进境展览品,在展览结束后进入经海关注册登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对于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跨境电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商品模式销售。

“海关发布”快手网友“快手用户1634286037261”提问:展会现场可以免税消耗的合理数量是多少?

吴科捷:展会现场可以免税消耗的展览用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在展览活动中的小件样品(酒精饮料、烟草制品及燃料除外),包括原装进口的或者在展览期间用进口的散装原料制成的食品或者饮料的样品。此类货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由参展方免费提供,并在展览期间专供免费分送给观众使用或者消费的;

(2)单价较低,作广告样品用的;

(3)不适用于商业用途,并且单位容量明显小于最小零售包装容量的;

(4)食品及饮料的样品虽未按照本款第(3)项规定的包装分发,但确实在活动中消耗掉的。

2.为展出的机器或者器件进行操作示范被消耗或者损坏的物料。

3.布置、装饰临时展台消耗的低值货物。

4.展览期间免费向观众散发的有关宣传品。

5.供展览会使用的档案、表格及其他文件。

需要提醒的是,上述所列展览用品,未使用或者未被消耗完的,应当复运出境;不复运出境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原标题:直通进博会(海关政策直通车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