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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投资目录和负面清单加快修订:“加减法”中坚定中国开放脚步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25日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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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蒙萨斯(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金达10亿美元,经营范围涵盖文化、科技、能源化工等多个领域。这是《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发布后,第一批申请进入中国市场且非为单一项目而来的外商投资企业。

就在日前举行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表示,商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修订,力争早日发布实施。这意味着,该目录将迎来第9次修订。

“此次修订既有落实国家发展战略的长远谋划,也是当前应对疫情、稳住外资基本盘的现实需要。”宗长青介绍说,《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是明确中国鼓励外商投资行业、领域和区域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从1995年第一版开始已历经了8次修订,一直发挥着积极引导外资投向、促进中国产业结构升级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去年6月30日,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商务部公布的鼓励投资目录包括全国目录和中西部地区目录两部分,分别有415条和693条。

宗长青透露,此次修订鼓励目录将聚焦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外商向国内存在短板的产业链、供应链投资,巩固中国产业链、供应链优势。同时还将聚焦提升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促进东部地区一些受成本上升因素影响的外资在中国梯度转移,促进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实施,以及聚焦国内消费升级的需要,通过鼓励外商投资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地方,根据国务院部署,全力推进修订工作,力争早日发布实施。

宗长青表示,鼓励投资目录将对外商投资企业配套一些优惠政策: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对于集约用地的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并且可以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外商投资中西部鼓励目录内的领域不仅可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还可以享受西部大开发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宗长青认为,修订扩大鼓励目录,增加鼓励领域,既能让更多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从而降低成本,对冲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又能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力,进一步稳定、提升重要产业链、供应链能力和水平。

《鼓励外商投资目录》被视为中国扩大开放所做的“加法”,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则被看作中国扩大开放所做的“减法”。中国开放的脚步在“加减法”中更加坚定,外资企业在“加减法”里加速了在华发展和布局。

宗长青在发布会上说:“修订负面清单既是当前稳外资的需要,也是扩大开放的长远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目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商务部已经会同相关部门启动了全国和自贸试验区两个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修订工作。”

他透露,这次修订主要有四点考虑:一是坚持两个负面清单修订只减不增,在积极扩大开放中稳外资;二是坚持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重点加大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力度;三是坚持与扩大内需相结合,进一步发挥外资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消费需求;四是坚持积极稳妥处理好两个清单的关系,对于一些在全国开放还不成熟的领域,首先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进行压力测试,待条件成熟后在全国推广。

“关于负面清单的出台时间,在3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要求‘今年要力争比往年更早推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此向国际社会显示我们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和信心’。”宗长青表示,商务部将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一道加快修订工作节奏,尽快按程序报请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记者 晏澜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