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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将在全国率先开展跨境零售进口药品试点 13种进口非处方药零关税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11日    来源:河南日报

据5月10日第五届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大会消息,国务院已于5月8日同意河南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三年。

据悉,河南省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开展试点,试点品种为已取得我国境内上市许可的13种非处方药。通关时,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次、年度交易限值内,关税税率暂时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具体进口药品目录将由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等部门联合印发,试点期内原则上不再扩大。

“我省居民在家门口购买国外优质药品,将成为现实。”河南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让百姓切实享受到跨境电商带来的便利,是召开跨境电商大会、推进跨境贸易创新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