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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报】数字、绿色和产供链: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新空间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10日 来源:国际商报
中国—东盟自贸协定3.0版升级议定书(以下简称《协定》)于2025年10月28日正式签署,首次将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产业链供应链互联互通等新兴领域纳入框架。《协定》签署方正在积极推进各自国内核准程序,争取早日推动《协定》达到中国和东盟至少5国批准而正式生效。
数字经济的发展为东盟近年来的经济带来有效支持。为了支持和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加速经济转型,实现包容性增长,东盟推动数字经济框架协定(DEFA)。根据东盟的研究报告,到2030年,东盟的数字经济将比2023年增加3倍,突破1万亿美元。如果DEFA生效,东盟的数字经济总量将翻倍达到2万亿美元。实际上,DEFA所强调的数字经济发展的原则与《协定》一致,而《协定》如果得以尽快生效,将为东盟带来重要的发展机会。
数字经济作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新领域,可以有效加强信息传播和处理速度,使得供需之间更容易实现对接与平衡。中国数字经济发展较早,企业在硬件网络、管理经验和商业模式上更有心得。中国企业可以在《协定》提供的系统性保障下,对与东盟国家开展数字经济合作更有信心。《协定》规定了包括数字签名在内的技术对接要求,有利于中国企业将较为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外推到东盟市场,将提高企业适应东盟市场环境的效率。中国与东盟在云基础设施、人工智能和金融科技等领域合作潜力巨大。近年来,中国持续扩大进口,举办消博会、进博会等一系列展会,为各国共享中国大市场发展机遇创造了条件。跨境电商作为扩大进口的重要方式,在农产品、数字产品等诸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东盟国家的农产品产量大,具有较强的地理优势,有望实现对华出口较大幅度的提升。
绿色经济是《协定》中涉及的另一新领域。中国在太阳能、风能发电、新能源汽车等用电端都已经形成了全球独特的发展优势。中国企业不仅将绿色产品出口到东盟国家,还通过绿地投资等方式在东盟建立生产线。在中美贸易冲突的初期,部分中国企业在东盟的投资是为了实现“中国+1”,以降低供应链冲击。但伴随全球经贸格局的不断演化,欧洲经济的持续放缓,以及美方实施针对广泛贸易伙伴的关税措施,以加工贸易满足欧美市场的模式变得越来越困难。与此同时,东盟对能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的关注越来越密切,东盟能源中心(ACE)将可再生能源作为发展重点方向,通过信息和专业知识提升区域能源战略,使得能源政策与经济增长、环境目标保持一致。中国在新能源领域“一骑绝尘”,具有完整的生态体系、强大的产业基础和快速增长的蓬勃态势。2025年,中国的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达到23.4亿千瓦,同比增长24%,约占中国电力总装机的60%。在地缘政治冲突带来化石能源供给短缺和价格暴涨的大环境下,无论发电还是用电,东盟国家的绿色转型都可能提速,与中国在绿色设备等前沿领域的经贸合作前景可期。
产供链领域,中国与东盟更有坚实的合作基础。中国与东盟已经连续6年互为最大贸易伙伴,而中国则连续17年成为东盟最大贸易伙伴。广泛而规模巨大的双边贸易,持续快速发展的双向投资,为双方搭建起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相互依赖的经贸关系,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和税收,也为双方应对外部冲击赋能。在《协定》的支持下,中国与东盟政府间的协同将进一步加强,向市场提供必要的信息,加快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保障企业的合理利益,为解决可能的经贸纠纷提供保障机制。
推动《协定》生效,符合中国与东盟双方的共同利益,也符合市场期待。面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冲击,中国与东盟以自贸协定持续迭代升级的实际行动不断加强贸易与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向世界展现双方对经济全球化的坚定支持。而数字、绿色和产供链等相关新领域的新规则,则将成为现有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体系的有效补充,为双方经贸合作提供新的发展动能,有效加强双方经济发展的韧性,也为亚太区域内的各项合作打下更好的基础。
(作者: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 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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