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公布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7年第87号)
发布日期:2018-03-2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有关规章,《2018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商务部、海关总署2016年12月10日发布的《201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前往下方链接查看《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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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c/201712/201712026901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