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活动
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配套活动总体安排
一、活动类型
为有效发挥配套活动服务展会的功能作用,加强规划引导,第三届进博会配套活动分为以下类别:
(一)政策解读类。支持国家部委、各地政府、行业组织、研究机构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发布、权威分析、深度解读、趋势研判、行业论坛等活动,回应参展商采购商关切,促进开放合作。
(二)对接签约类。支持各交易团、采购商、参展商、招商招展合作单位、进博会支持单位等举办需求发布、供需对接、签约仪式等活动,促进国际采购。
(三)新品展示类。支持参展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行业龙头企业,举办新产品发布、新技术推广、新服务展示、品牌推介等活动,将进博会打造成为新品首发地。
(四)投资促进类。支持地方政府、产业园区、投资促进机构举办营商环境推介、省州合作交流、产业对接研讨等活动,促进境内外双向投资和产业合作。
(五)人文交流类。支持地方政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老字号、国家级步行街、中国旅游、综合形象项目展示,举办具有地域或民族特色的文化公益演出;鼓励其他国家和地区展示本国或本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人文交流等项目。
(六)研究发布类。支持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科研机构、各类智库和专业机构,举办与进博会主题契合的年度报告发布、研究成果分享、科研主题论坛、官产学研对话等活动,提供智力支持。
(七)其他类别。除以上类型活动外,配套活动还包括其他类型,如专题推介会、时装走秀、专业比赛、现场体验互动、餐会酒会等。
二、工作流程
按照相关主体申办、分工收集、扎口汇总、统一排期、细化实施、优化服务的思路,统筹组织配套活动。
(一)申办主体。第三届进博会配套活动申办主体包括:组委会成员等单位,国家展参展国(地区),国际组织,组展机构,参展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采购商,招商招展合作单位,进博会支持单位,主流媒体等。
(二)申办流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活动举办意向、所属采购商相关活动举办意向,由相应交易团秘书处归口收集,提交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组委会成员等单位、国家展参展国(地区)、国际组织、组展机构、参展企业、中央企业、招商招展合作单位、进博会支持单位、主流媒体等活动举办意向,直接提交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计划活动申办2020年6月30日截止。
(三)排期公布。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牵头,结合第三届进博会定位、展区行业特点、活动主要内容、活动主办方性质、场地资源等,对汇总的所有配套活动申办意向预排时间和场地,分批公布预排期。
(四)组织实施。活动主办方根据活动排期情况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公司对接证件办理、合同签署、会场服务等事宜,细化活动方案,稳步组织实施,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做好安全申报等安保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活动构成。对标国际一流博览会,按照配套活动以会促展的功能定位,坚持主题契合、重点突出、高质量高水准、安全可控等要求,结合进博会场馆资源情况,将活动总量控制在一定规模。政策解读、对接签约、新品展示、投资促进、人文交流、研究发布等活动优先安排,总量占比不低于80%;兼顾一般性的会议、论坛等活动;对相关单位借势举办的商业性营利活动,原则上不予安排。
(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配套活动主体责任。主办方要加强对配套活动内容、观点言行的提前审查和现场监测,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向公安等部门报备,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