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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合作企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07日    来源: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为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筹办和举办工作,围绕“办出水平、办出成效、越办越好”的整体要求,现正式启动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合作企业(以下简称“合作企业”)征集工作。有意向合作的企业可以参加此次征集活动,并向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和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进口博览局”和“国展中心”)递交意向文件及本征集公告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征集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有意向成为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合作企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应征人”)。

(二)征集类别:金融、运输、航空、饮品、食品茶歇、接待用车、礼品、家具家居、办公耗材、寄递、新媒体编辑等。

(三)合作层级:高级合作伙伴、臻选合作伙伴、优享合作伙伴、特约合作伙伴、指定供应商及其他无称号合作企业。

(四)权益回报:根据合作内容可享受进口博览局和国展中心授予的一系列相关权益。

1.合作期限:根据企业规模和行业特性,高级合作伙伴的合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臻选合作伙伴、优享合作伙伴、特约合作伙伴、指定供应商及其他无称号合作企业的合作期限原则上为合同或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止。 

2.根据支持力度和情况,可获得相应层级称号如下:

①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高级合作伙伴”或“指定行业合作品牌/服务商”(二选一)

②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臻选合作伙伴”或“指定行业合作品牌/服务商”(二选一)

③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优享合作伙伴”或“指定行业合作品牌/服务商”(二选一)

④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特约合作伙伴”或“指定行业合作品牌/服务商”(二选一)

⑤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指定行业合作品牌/服务商”

(五)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二、征集条件

(一)应征人可向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提供资金支持、现金等价物(包括产品、服务和技术),应满足大会所需的最低要求,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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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许可;

(三)应征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商业信誉和业绩;

(四)应征人应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财务和技术能力;

(五)应征人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具体参照“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六)应征人承诺并保证,无论是否实质参加本次征集活动,都不会泄露任何进口博览局或国展中心认为将对本次征集活动产生实质影响的保密性信息,不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征集公告及是否参加本次征集活动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支持计划存在任何关联。

三、征集程序

(一)进口博览局和国展中心发布征集公告;

(二)应征人向进口博览局和国展中心提交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合作企业应征意向文件(以下简称“意向文件”);

1、意向文件格式文本的获取:意向文件的格式文本可在进博会官方网站(www.ciie.org)或发送邮件至wuyangfan@sinoexpo.cc获取。

2、意向文件的递交:

意向企业应于2026年8月31日17:00前(含),将电子版发送至wuyangfan@sinoexpo.cc,逾期不予受理。

(三)进口博览局和国展中心根据意向文件提交的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后续征集工作。

四、资格评审

进口博览局和国展中心将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对应征人进行资格评审:

(一)应征人的经济实力;

(二)应征人的品牌形象;

(三)应征人的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

五、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合作企业工作小组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诸光路1988号A座办公楼620

联系人:巫扬帆

电  话:021-67008766

邮  箱:wuyangfan@sinoexpo.cc

六、保留权利

进口博览局和国展中心(上海)对本次征集活动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和决定的权利。

附件:第九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合作企业应征意向文件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

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