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读取工具条配置

服务

您在这里: 首页 服务 知识产权 进博会商事法律风险防范 商事法律风险防范常见问题

商事纠纷常见问题解答

1、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参展单位与采购商协商和达成交易有什么注意事项?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参展单位和采购商在协商达成交易意向及订立、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展会方建议,参展单位与采购商达成交易意向后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法等条款内容。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完整,以防范风险,及时解决纠纷。

2、参展单位与采购商出现商事纠纷后应如何如理?

参展单位与采购商出现商事纠纷的,展会方鼓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可以依照双方约定的争议解决方法处理。根据《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商事纠纷防范与投诉处理办法》,对符合该办法第九条的,在展会期间可以请求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事纠纷处理服务中心调解处理。

3、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事纠纷处理服务中心在商事纠纷防范与处理方面提供哪些服务?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设立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事纠纷处理服务中心,将提供有关商事法律咨询服务供咨询人参考,可以受理有关商事纠纷投诉。展会方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单位共同派出工作人员进驻服务中心,为参展商和采购商提供专业服务。 

4、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事纠纷处理服务中心在商事纠纷防范与处理方面提供咨询服务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事纠纷处理服务中心可以开展多种形式的商事法律咨询服务,公布和发放有关咨询材料,提供中国对外贸易法律法规、国际贸易法律风险防范、商事仲裁等方面的信息,帮助参展单位与采购商更好地了解中国法律政策环境,引导企业规范交易。

5、向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事纠纷处理服务中心提出商事纠纷投诉应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商事纠纷防范与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提起商事纠纷投诉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应为进口博览会的参展单位或采购商,且均在展馆现场;

(二)投诉人应向服务中心现场投诉,服务中心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投诉;

(三)投诉人应提供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材料。

6、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事纠纷处理服务中心收到投诉后,如果被投诉人不在展馆现场将如何处理?

在展会期间,投诉人向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事纠纷处理服务中心提出有关商事纠纷投诉但被投诉人不在展馆现场的,投诉人应通过其他方式协商解决与被投诉人之间的商事纠纷。服务中心也可以协助投诉人联系相关部门或机构,由后者依法协调处理。

7、投诉人向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事纠纷处理服务中心提出商事纠纷投诉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商事纠纷防范与投诉处理办法》第十条,投诉人投诉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投诉申请书;

(二)投诉人参加当届进口博览会的有效证件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三)与纠纷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合同、付款凭证、来往函件等;

(四)委托代理人投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并记载委托事项和权限;

(五)服务中心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8、投诉人提起商事纠纷投诉材料的形式和内容有什么具体要求?

投诉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中文译本。

9、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事纠纷处理服务中心接到有关商事纠纷的投诉材料后将如何处理?

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事纠纷处理服务中心接到投诉材料后,认为符合《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商事纠纷防范与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应予以受理,并根据投诉人提供的被投诉人联络方式通知被投诉人。服务中心应向投诉人与被投诉人了解情况,对双方进行调解。 

10、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事纠纷处理服务中心对收到的商事纠纷投诉调解成功后将如何处理?

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事纠纷处理服务中心对收到的商事纠纷投诉调解成功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调解协议上盖章或签字;双方当事人也可以自行签订和解协议。

11、参展单位与采购商就双方的商事纠纷进行和解并签订调解或和解协议后,如希望进一步形成仲裁裁决,可以采取什么方式?

参展单位与采购商就双方的商事纠纷达成和解并签订调解协议或和解协议的,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请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调解协议或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全面履行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12、经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事纠纷处理服务中心调解后参展单位与采购商仍存在争议的应如何处理?

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事纠纷处理服务中心对收到的有关商事纠纷调解后,如争议双方仍存在争议,双方可以按照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没有约定的,可以就争议解决方式做出具体约定。

13、参展单位和采购商在展会期间出现和协商处理商事纠纷有什么注意事项?

参展单位和采购商应配合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事纠纷处理服务中心工作,遵守展会秩序管理相关规定,不得因纠纷问题影响展会秩序。对影响展会秩序的,服务中心将依照展会秩序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14、每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结束后,服务中心将如何处理投诉材料?

知识产权保护与商事纠纷处理服务中心建立投诉档案制度,将及时整理投诉和处理情况并进行统计分析,相关信息可作为下届进口博览会参展资格评审的参考